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餐飲管理科學生服裝儀容規範
103.06.30科務會議通過 105.5.27科務會議通過 110.4.16科務會議通過 110.4.21校行政會議通過
壹、目的 為培養本科學生穿著整齊服裝,端正儀容之基礎專業素養。
貳、服裝種類及樣式
參、穿著規定
(一)顏色樣式須合乎學校制定。 (二)學號依學校規定繡製。 (三)釦子樣式依學校規定。 (四)衣領、口袋、袖口,不變花樣。 (五)袖子及褲管不得隨意捲起或修改寬度。 (六)女生裙子顏色式樣不得隨意更改。 (七)裙擺不得高於膝蓋上緣五公分以上。 (八)制服上不可佩掛任何未經許可之裝飾品或圖案。 (九)穿著制服、運動服應整套穿著,不得混合搭配穿著。 (十)內著衣物不得外露制式服裝外。 (十一)毛衣、高領衣物、便服外套等為保暖選配服裝不可單獨穿著,必須搭配長(短)袖科服襯衫、外套或長(短)運動服,並應穿於科服或運動服內。
(一)夏(冬)季科服:黑皮鞋(男)、黑包鞋(女)。 (二)運動服:球鞋(勿穿帆布鞋,並且授與體育教師認定)。 (三)著科/制服時男生需穿著過踝黑襪、女生需著膚色絲襪,若有疑慮則交由學務處認定之。 (四)拖鞋、功夫鞋、涼鞋、休閒鞋、高跟鞋等非制式鞋一律不得穿著到校;特殊情況,例如足部受傷,無法穿著制式鞋款時(需由行政單位認定),得以涼鞋、拖鞋代替。
肆、穿著時機(含制服及運動服)
伍、換季處理
陸、髮式及儀容規定
柒、服儀檢查
(一)定期檢查:每日風紀股長檢查全班服儀並請導師簽名確認。 (二)不定期檢查:導(教)師或輔導教官得隨時隨地實施學生服儀檢查。
(一)髮型及髮色需符合餐飲服務技術檢定考試之規範。 (二)學號是否依規定繡製。 (三)制服是否依規定季節換穿,式樣顏色是否合乎標準。 (四)鞋襪是否依規定穿著。 (五)指甲、鬍鬚是否依規定修剪。 (六)鈕扣是否扣好齊全。 (七)男、女生褲子、裙子是否合乎規定。 (八)男女生是否違規佩戴耳環或其他飾物。 (九)其他有關服儀之規定。
捌、規範辦法
玖、上述規範如遇特殊情況時,可至學務處登記,每次登記最長期限為一週,未依規定登記者,視同服儀不整。
拾、本規定經科務會議通過後送行政會議,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